1.降低心血管事件的风险:
用法用量:
皮下给药。
使用一次性预充式自动注射器,在腹部、大腿或上臂非柔嫩、淤青、红肿或变硬的部位通过皮下注射给予瑞百安。
对于已确定的心血管疾病成人患者或用于治疗成入原发性高胆固摩血症(你合于家族性和非家族性)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的成人患者,推荐瑞百安皮下给药剂量为140 mg每两周1次或420 mg每月1次,基于患者在给药频率和每次注射剂量方面的喜好选择。当改变剂量方案时,在下一次原给药方案的计划日期进行新方案的首次给药。
对于HoFH患者,推荐瑞百安皮下给药剂量为420 mg每月1次。鉴于对治疗的应答取决于LDL受体功能的水平,应在瑞百安给药4-8周后检测HoFH患者的LDLC水平。当监测接受瑞百安420mg每月1次的患者的LDL-C水平时,请注意些患者在给药间隔期间LDLC水平会出现变化[参见临床试验]。
如果错过一次给药,指导患者在错过给药那天起的7天之内给予瑞百安,并继续使用原用药计划。
如果7天之内患者没有给予每两周1次的用药,指导患者等待至原计划的下一次给药。
如果患者7天之内没有给子每月1次的用药,则指导患者给予用药并根据此日期开始新的给药计划。
重要的给药说明
瑞百安 420 mg 给药时:
可在 30 分钟内,连续使用一次性预充式自动注射器,给予 3 次注射。
使用前,根据使用说明,向患者和/或护理人员提供有关如何准备和注射瑞百安的相应培训,包括无菌技术。告知患者和/或护理人员每次使用瑞百安时均应阅读并遵守使用说明。
将瑞百安储存在冰箱中。在使用前,让瑞百安恢复至室温至少 30 分钟。请勿使用其他方法升温。或者,对于患者和护理人员,瑞百安可在 20°C-25°C 的室温下保存在原包装盒中。但是,在上述条件下,瑞百安必须在 30 天内使用参见[贮藏]。
给药前应检查瑞百安的外观,注意是否存在颗粒物或变色。瑞百安应为澄清至乳白、无色至淡黄色的液体。如果溶液浑浊、变色或含有颗粒物,请勿使用。
请勿在同一注射部位同时注射瑞百安和其他注射药物。
每次注射时应轮换使用注射部位。